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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4年11月3日中国共产党茂名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总结了我们党55年的执政经验,深刻分析了我们党治国理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省委九届五次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我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深、抓实。
  要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决定》,认真学习张德江同志在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的《意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主题,加深理解,学深学透:一是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历史必然性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二是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我们党执政55年来的六条主要经验,加深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理解,更加自觉地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是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更加自觉地坚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正确方向;四是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自觉地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的素质;五是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对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更加自觉地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存在的“不完全适应”问题。
  要联系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张德江同志视察茂名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努力使学习贯彻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本领的过程,成为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过程。
  二、在落实发展第一要务的实践中不断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建设粤西经济强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落实“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的各项重要举措,坚持凸现“工业立市”,强化工业主导;坚持统筹城乡,“经营城市”;坚持“三化”联动,谋划“三农”;坚持“内源型”与“外源型”双源拓展,“走出去”与“引进来”两轮驱动;坚持实施“双百”计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巩固、发展、推进已经形成的新一轮发展潮,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带全局性、战略性的发展大文章,大力提升整体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抓好结构调整,促进整体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积极构建发展新格局。以促进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多方面支持茂石化做大做强。以博贺新港区开发建设为龙头,积极构建“三区一线”(“三区”即茂名石化工业区文冲区、乙烯区和博贺临港新区,“一线”即与三者有关的外衔内接管线)、“三位一体”(即石化、冶金、电力三大重化产业)的重化工业大格局,开创茂名重化工业新阶段。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并形成一大批中小企业群,重点打造民营经济领航企业,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实施电白县整体改区,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紧紧抓住“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契机,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出口贸易市场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胆“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努力构筑我市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联动,做大做强做实县域经济。坚持工业强县(市、区)方略,紧紧围绕农产品加工、海洋资源加工、石油和乙烯后续加工、矿产资源精细化开发,大力发展各种比较优势突出的特色经济和配套产业,巩固、提高县(市、区)域传统优势工业,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我市的轻工业,与市区重化工业实现错位互补、协调发展。突出主导产品,壮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全国、全省名牌产品、知名品牌和“单打冠军”,增强竞争实力。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构筑茂名市区、县城、中心镇和其他建制镇有机构成的四层面城镇化格局,引导和鼓励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目标,用工业化思维办农业,大力发展效益农业、集约农业、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和社会化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打造具有工业化内涵的现代农业强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扶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等生态产业,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劳务经济,不断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启动民资,主攻民营经济。努力扶持培植财源,增强县域经济的财政实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打造有利于招商引资、干事创业的“投资洼地”和“服务高地”。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压缩收费项目,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政策环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市场环境。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完善行政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制环境。加强诚信建设和商业道德建设,抓好社会管理,形成“社会管理公平公正、经济交往履约践诺、人际关系真诚和谐”的良好氛围,优化人文环境。加强交通、通信、能源、现代物流、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规范使用工业用地,充分发挥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重要载体作用。
  (五)完善体制机制,把握发展规律,努力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探索和建立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有效体制、机制。党委要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确定战略、制定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支持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善于对领导经济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进行检讨,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正确认识茂名在广东处于发达与欠发达水平之间这个实际,切实把握茂名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创造性。
  三、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法治社会
  (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科学执政水平。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党政领导成员分工重叠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建立健全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告和听证;凡涉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项,要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或经专门研究机构充分论证;凡是要基层执行落实的重要事项,要多倾听基层的意见;凡是与基层有利益关系的事项,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利益。推行和扩大决策的投票表决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
  (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保证人民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扩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拓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和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把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纳入法治轨道,实现领导方式从主要依靠政策到主要依靠法律的转变。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各方积极推进,狠抓贯彻落实”的依法治市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支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探索完善实体和程序公正的机制,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普法工作,增强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带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的权利,提高基层民主建设水平。以落实“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抓好“三公开”(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为重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权建设,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村(居)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文明社区建设,促进村(居)民自治,形成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调动基层群众依法参与民主实践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实现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决策讲科学讲民主、执行讲效率讲效益、监督讲到位讲实效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的职能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并完善纵向联动、横向配合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建设文化名城
  (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和制度,牢牢掌握宣传舆论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推进理论创新。重视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坚持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大力推进理论普及教育活动,用科学理论占领城乡思想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政治家办报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党的各种宣传舆论阵地的积极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对大众媒体的引导和管理,抓好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建设一支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制定实施《茂名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4—2008年)》,统筹茂名文化发展。转变文化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有机统一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以“面向市场、适应市场、进入市场”为原则,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激发各种文化机构的活力。大力繁荣我市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和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和繁荣健康向上的休闲娱乐市场。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文化网络,加强对各级各类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体育场(馆)以及市、县(市)广播电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集中力量新建和改建一批标志性的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积极探索文体设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路子。推进文化信息化建设,及早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整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造茂名文化品牌。用全新的理念和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重新审视、挖掘我市的特色文化资源,创造出一批以冼太文化、石油文化、民俗文化、荔枝文化和海洋文化为代表的具有茂名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精品,打造茂名文化品牌。不断充实城市文明建设的文化内涵,巩固和提高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等城市文明建设成果,擦亮茂名城市文明品牌;继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工作,打造茂名新的城市名片。大力推进“先进文化进万村(家)”工程,扎实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树立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品牌。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茂名市民德行歌》和《茂名市“十不”行为规范》,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文明镇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争当文明市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拓展到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行业、各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五)深入实施“人才强市”、“科教兴市”战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和智慧支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从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构筑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努力营造不惟资历重潜力、不讲台阶重发展、不求全责备重素质的人才成长环境,推进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在内的“人才培养工程”,为推动我市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智慧支撑。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坚持教育优先适度超前发展,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工程,建设一批在全省、全国都具有重要影响和显著特色的规范性、示范性、标志性普通高中;加快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办好、办强茂名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和茂名广播电视大学;抓紧制订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加快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统筹全市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防止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学校优秀教师流失;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广泛开展科普教育,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扎实推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我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在应对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的实践中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和谐茂名
  (一)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构建和谐茂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与正义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努力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市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构建生机勃发的活力茂名。
  (二)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改进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规范社会管理各部门的职能,建立健全各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社会各项事务管理的综合执法体制。深化改革,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社会化进程。规范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能,完善规范化管理措施,加强对社会管理机构的监督,推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减少公共决策的失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加大殡葬改革工作的力度,确保殡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坚持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保障人们在政治、法律、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公平。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重拳打击“六合彩”赌博、涉毒犯罪、盗抢机动车、诈骗、“双抢”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社会风险的预警和应对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有机结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打击“法轮功”邪教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困,助民富,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六、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践中不断增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奔康
  (一)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和市场调节就业。扩大就业空间,重视发展能广纳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重视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规范企业减员,引导大企业分流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失业压力。落实相关政策,按规定腾出部分公益性岗位安排“4050”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规范劳动力市场,强化就业再就业的信息服务引导;鼓励各种形式的职业和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抓好各项劳动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两个确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管理服务网络。在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同时,尽快启动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对象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实施救助和扶持。加强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统筹供养工作。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快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步伐,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完善救灾救济工作体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坚持和深化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
  (三)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带领贫困群众脱贫奔康。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多方面筹措资金,抓好贫困地区的农田、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重点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力度,重视科技、教育、卫生、旅游和劳务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按照“群众自愿、就近安置、量力而行、适当补助”的原则,做好边远分散老区村庄搬迁工作,改善其发展环境。从实际出发,继续推进农村并镇、并村、并校工作。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真正为困难群众发展经济提供有力的支持。实行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四)以扎实推进“十项民心工程”为载体,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十项民心工程”,着力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步伐,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告别泥砖房”工程,加快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推进市直管公房出租,抓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进一步清理教育乱收费,加快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建立扶困助学制度,加大社会助学力度,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子女“入学难”问题。加强基层卫生院的改造建设,改善基层卫生院的就医条件;积极推进县(市、区)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征地补偿金、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抓好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积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农村药品“双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抓好食品药品安全。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七、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统领各项工作。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干事立业的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用长远眼光、战略头脑、创新思维去想全局、谋大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更好地为民造福,为民谋利。
  (二)坚持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选准配强“一把手”,优化班子素质结构,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干净干事、团结创新的坚强领导集体,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择优汰劣的选人用人机制,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差额考察、票决制、任前公示、试用期制、任期制、辞职、免职、降职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挂任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行县(市、区)党政主职异地任职、县级“五长”异地交流。公推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艰苦地区任职。从机关、高校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任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改革党校办学体制,整合党校资源,逐步把县(市、区)委党校办成市委党校分校,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坚持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突出抓好镇村党组织建设,培养选拔好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的带头人,发挥镇党委的“龙头”作用,强镇带村。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健全和落实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配合省委抓好“十百千万工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下基层驻农村,重点帮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和集体经济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贫困村。加强社区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工作条件,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认真抓好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领域的党建工作;突破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难点,努力实现10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5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员的“两个有”目标,不断提高组建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各类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建设,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完善和改进党的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和高知识群体、农村优秀青年和新的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对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关心基层干部生活,逐步提高基层干部收入。
  (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到基层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制度和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五)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讲实话,重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创实绩,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搞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提倡务实高效的文风、会风。
  (六)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推进“四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三公开”(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完善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全面建设茂名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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